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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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增幅(%) |
合计 | 48.8 | 58 | -15.86%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0 |
公务接待费 | 3.8 | 4 | -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5 | 54 | -16%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5 | 54 | -16%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0 |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2万元,下降1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是近年均无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78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同比下降5%,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异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5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1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同比同比下降1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近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需求;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