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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2-01 11:41:20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从即日起,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务和接待涉诉信访来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关闭期间,有关诉讼事项请通过“安徽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系统法院、本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热线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如因上诉、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安徽移动微法院”微信立案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网上登记立案;不便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确需线下现场办理登记立案等相关事宜的,可通过移动微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

  确因情况紧急必须到院的人员,须来回途中及办事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信息登记。如有发热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处理。

  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申诉信访和来信、来电涉及的诉讼事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本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相关联系方式

  1、 邮寄材料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与李楼路交叉口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政编码:233000

  2、诉讼服务热线:0552-3035234 0552-3016031

  3、网上立案可登陆“安徽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 安徽移动微法院”按提示步骤操作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