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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少年玩微商 玩来了六个月班房
作者:张登玉  发布时间:2016-11-14 11:30:43 打印 字号: | |
  小山,男,1999年7月生,黑龙江省依兰县人,因玩微商起了歹心,结果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6年2月至3月,小山在宠物店打工期间,在“微信宠物交流群”里发布虚假的出售宠物信息,然后主动与群里欲购买宠物的人联系,先将对方加为“好友”,以虚假的宠物图片骗取对方的信任,待对方支付购买宠物款后,再将对方屏蔽。小山采取这种伎俩,骗得上海、江苏、福建、辽宁和蚌埠等地的宠物爱好者信任,共作案八起,骗取钱款达39588.88元。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小山犯罪时年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够如实坦白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并在案发后已退赔被害人财产损失,故对其从宽处罚。为此,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戴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