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伍某父子俩双双被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令人唏嘘不已。
2014年8月初,伍某与陆某因买卖砂子产生矛盾,遂和儿子商议找人恐吓陆某。当月11日16时许,伍某租用一艘摆渡船,其子邀集近四十人携带木棍,至陆某停泊在蚌埠市高铁桥东侧淮河水面上的采砂船旁,以“不许在此采砂,否则砸机子”的言语相威胁,陆某不得不停下机子。但仅隔十来天,29日12时许,伍某的儿子又邀集近十人的队伍,持棒球棍乘坐机划船登上陆某的采砂船,并将船上的三台柴油机部件、三块电瓶砸毁。
龙子湖区法院认为:伍某及其子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任意损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为此,判处伍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判处其儿子有期徒刑八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