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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查摆阶段情况盘点
作者:骆广群  发布时间:2009-11-16 15:59:44 打印 字号: | |

    2009年9月中旬至10月底,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统一和加深法院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这一核心价值的认识,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与“人民性”不符的各种问题,根据省、市两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院开展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现将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二阶段(9月下旬—10月底)为自查自评阶段。全院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开展了司法作风大检查,着重围绕司法作风大检查的内容,每个部门和每位干警都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进行深入查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院党组将查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有针对性,整改目标和措施切实可行。通过整改,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深入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精不深,缺乏系统性,在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一定差距。在学习上满足于一般化,浅层次理解,对其精髓理解不够,缺乏系统性。政治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缺乏主动性,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现象。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尚有欠缺。如院党组对班子成员要求有时不严格,有顾及情面的现象;工作中互相批评监督不够,说好的多、批评的少,提希望的多、讲问题的少;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中怕承担责任,有遇到问题绕着走,矛盾向下推的现象。
    (三)服务大局观念不强,司法理念陈旧,司法方式简单。主要表现在办案中,强调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强调快审快结、忽视案结事了等机械办案、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现象。
    (四)为人民司法理念树立不牢,服务意识不强,便民措施落实得还不到位,平时说得多、做得少。在日常工作中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对上级交办和督办的案件,还存在认识不足,工作不主动,信息反馈不及时,甚至有说三道四的现象。
    (六)个别同志因专业知识不精,审判技能欠缺,工作作风不实等原因,导致少数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制作裁判文书有错漏的现象。
    (七)少数同志精神状态不振奋,作风漂浮。不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办案有凭经验、凭习惯做法,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办案周期长,工作效率低。
    (八)少数干警不愿做、不会做,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判前不释法、判后不答疑,有简单办案、一判了之的现象。
    (九)个别干警廉政意识不强,自我约束不严,有参与吃请的现象。
    (十)制度落实不严,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少数干警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上下班不按时,工作不在状态等现象。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在理论学习上有实用主义倾向,对科学发观的认识不是太全面,认真研读原著和深层次钻研体会少一些,在学以致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二) 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片面地强调客观多一点,而从主观上找原因少一点。
    (三)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机器的专政职能强调得相对多一点,在司法实践中重在惩罚犯罪、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而对人民法院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的作用强调得相对少一点,在诉讼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存在就案办案的狭隘司法观念,执法思想往往停留在单纯地依据法律进行审判执行上,认为只要把案件办好了,就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大局下谋划工作、在服务发展上谋划审判方面思考不足。
    (五)法院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仍不完善,制度的执行力还不够强。
    三、明确整改落实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全院干警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密切结合本院干警的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制定政治学习方案,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检查、有讲评,每半年进行一次政治理论考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把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增强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各项便民措施,不仅要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且要牢记在心上,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内容和奖惩条件,坚决克服冷横硬推、敷衍塞责、消极不作为等衙门作风,切实强化机关效能,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党组议事制度。每年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两次,根据班子内部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一个讲原则、讲正气,团结共事、和谐融洽、开拓创新的战斗集体。
    (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真抓实干。要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克服浮躁情绪,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讲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创造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在工作中,坚决克服说得多、做得少,抓落实不够的问题,每个班子成员对自行分管的工作都要做到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培养出一个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领导班子。
    (五)树立大局观念,维护辖区的稳定和发展。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加强党对政治工作领导的意识,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牢固树立党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国家的大局就是法院工作的大局的观念,并自觉与审判和执行等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坚决克服单纯追求法律效果和就案办案的狭隘的观念,在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务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构建和谐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院长每半年和班子成员相互交心一次;分管院长与分管庭室负责人每月谈心一次;庭室负责人对所属人员每月谈心一次。通过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问题,及时解决他们合理的要求和实际困难,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一个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庭室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负责,做到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确保全院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班子成员要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的表率,坚决杜绝公权私用、徇私舞弊和办“三案”等现象。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加强对班子成员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品行高尚,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努力建设一个务实、高效、廉洁的领导班子。
    (八)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文明司法能力。构筑审判流程管理体系,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司法统计工作;实行审限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对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对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规范和限制,积极参与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推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新进展,“执行难”问题得到较大缓解。
    (九)加强教育考核,推进法院效能化建设。坚持思想教育活动常抓不懈,用党的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武装法官头脑,增强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能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对全院人员进行分类考核,以工作实绩、纪律作风和群众公论为依据进行排序,年终评比用数字说话。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同时,加强纪律作风评查。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使绝大多数法官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十)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司法的科技含量。开通局域网、互联网和政法专网,安装审判信息系统和网络智能办公系统软件,实现运用网络系统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审限跟踪管理、司法统计等活动。
                            

 

 

责任编辑:陶义